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北京住建部最新通知:关于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改革通知
2022年12月26日,北京住建部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年“两区”放管服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安全生产许可证“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等规定,就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何办理的改革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改革的具体内容
1、审批部门: 自2023年1月1日起,注册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事项时,由对应的北京市海淀区、朝阳区、通州区、昌平区、顺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管理委员会这六项审批部门负责通过全程网办形式办理相关业务。
2、改革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可通过网上选择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首次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重新核定等事项,并在准予许可决定后3个月内接受复核;各相关区审批部门在办理企业申报的告知承诺制事项时,应一次性告知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所应满足的条件,企业承诺已经具备全部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审批部门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
3、电子印章:北京市海淀区、朝阳区、通州区、昌平区、顺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各项业务,均加盖以上各审批部门电子印章(具体见附件1),证照所载信息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公布为准。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注册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事故单位实施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并将处罚结果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启用新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
1、自2023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见附件2)
2、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可自行登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平台自行申请打印新版电子证照。
附件:1.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印章汇总表
附件:2.新版《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原件
附件1
附件2
北京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哪里办理 住建部安全生产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