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正高级和副高级的区别,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教师职称评审是教师职业生涯不可逾越的一道坎。职称晋升既能提高待遇,又能提高地位、声誉,是所有教师成长的必由之路。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设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其中初级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分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思想政治和道德条件无需多谈,那是教师职业的根本。
下面,我们解读一下小学正高级教师的评价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解读:
1.本科以上学历,高级(副高级)满5年。
2.不具备本科学历的,高级(副高级)满10年。
3.支教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二、育人工作条件解读:
1.班主任工作10年以上(或其它可等同的职务)。
2.所带班级获校级表彰3次以上,或个人获市级以上奖励。
三、课程教学条件:
1.提交近3年教学特色材料和学生学情分析报告。
2.课时量符合规定,从教以来进行循环教学1次,任现职以来小循环教学1次,市级示范课,市级优质课或技能比赛一等奖,以上之一。
3.开设活动课程、选修课程、社团课程。
4.学生满意度高。
5.省特级、百千万培养对象、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高校 *** 教授、教材编写或审定、省级荣誉,以上条件优先申报。
四、教研科研条件:
市级课题、教研科成果二等奖以上、出版发行著作、论文3篇、出版学科教材、省级教研基地项目、成果转化为决策参考,以上条件之二。
五、示范引领条件解读:
1.市级学术团体成员、培养2名市级骨干或市级比赛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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