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废水处理后的标准,污水厂全年水质分析
工业园同时有生活污水及工业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且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中工业废水比重相当大,因此将分别确定生活污水水质及工业废水水质,通过加权平均法来确定设计进水水质。然后根据计算出来的进水水质与实际投产企业排放口监测水质以及未入驻企业环评批复执行的排放标准进行对比,最终确定设计进水水质。
一、生活污水水质1、推测水质
生活污水污染负荷按每人每天排出的污染物指标考虑,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我国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指标:BOD5为25~50g/p.d,SS为40~65g/p.d,TN为5~11 g/p.d,TP为0.7~1.4 g/p.d。取远期BOD5为35g/p.d,SS为40g/p.d。
通过计算可得,生活污水的水质中BOD5 为209mg/L,SS为239mg/L。
根据国内多数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实际进水水质的调研,虽然由于各地生活水平以及工业发展水平不同,各地污水浓度也有一定差异,但总体来说,城市污水浓度变化幅度不大,其水质浓度具有典型的特征。
现状生活污水处理厂设计水质
项目
CODcr
(mg/L)
BOD5
(mg/L)
SS
(mg/L)
NH3-N
(mg/L)
T-N
(mg/L)
TP
(mg/L)
PH
数值
350
180
200
35
40
4.0
6.5-8.5
二、工业污水水质根据规划环评,工业区内企业排放的工业废水必须经过厂内预处理,在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各企业必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的三级排放标准以及相关行业标准,才能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由于园区内部企业排水均经过企业内部污水处理站,故BOD5可取限值≤150)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水质表
项目
BOD5
COD
SS
NH3-N
TP
更高允许浓度(mg/L)
150
500
400
—
—
根据《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规定,对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其更高允许排放浓度为: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的水质表
项目
BOD5
COD
SS
NH3-N
TP
更高允许浓度(mg/L)
150
500
400
35
8.0
同时,根据环评要求,部分企业还必须满足相关行业标准,以钢铁厂为例,企业污水排放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企业排放的特征污染物也必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的标准方可排放入污水管道。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水质表
污染物项目
直接排放
间接排放
钢铁联合企业
钢铁非联合企业
烧结
(球团)
炼铁
炼钢
轧钢
冷轧
热轧
PH值(mg/L)
6-9
6-9
6-9
6-9
6-9
6-9
SS(mg/L)
50
50
50
50
50
100
COD(mg/L)
60
60
60
60
80
60
200
NH3-N(mg/L)
8
-
8
-
8
15
TN(mg/L)
20
-
20
-
20
35
TP(mg/L)
1.0
-
-
-
1.0
2
三、 进水水质确定工程为新建工程,是在产业区起步时先行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因此污水水质有一定的不可预测性,同时具有以下特点。
生活污水比重小,基本以工业废水为主。根据规划,园区范围内不配套居住设施,只考虑30%就业人口的值班留守。部分企业污水按行业标准排放,浓度低。企业污水排放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可以预见的是,这部分企业将会整体拉低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染物浓度。实际进水可能BOD5偏低,CODcr偏高。根据规划,进入园区企业性质较为单一,主要以钢铁制造及相关冶金配套为主,远期部分化工企业入驻,生活污水较少。从节约成本考虑,目前企业预处理中大多采用了与城市污水处理厂相同的生化处理工艺,仅降解了污水中可生化降解的有机物,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机物被转移到城镇污水处理厂。虽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规定的BOD5限值为300mg/L,CODcr限值为500 mg/L,但实际进水可能BOD5偏低,CODcr偏高。
各类污水水质加权计算表
项目
CODcr(mg/L)
BOD5(mg/L)
SS(mg/L)
污水量
生活污水
钢厂
其余
生活污水
钢厂
其余
生活污水
钢厂
其余
(m3)
6600
2500
10500
6600
2500
10500
6600
2500
10500
浓度
350
200
500
180
50
150
200
100
400
加权值
411.72
147.583
294.85
各类污水水质加权计算表(续)
项目
NH3-N(mg/L)
TN(mg/L)
TP(mg/L)
污水量
生活污水
钢厂
其余
生活污水
钢厂
其余
生活污水
钢厂
其余
(m3)
6600
2500
10500
6600
2500
10500
6600
2500
10500
浓度
35
15
35
40
35
50
4
2
8
加权值
32.49
44.74
5.897
说明:1、表中水量总规模19600m3/d,执行行业排放标准的企业水量单独计。
根据上表计算,确定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进水水质如下:
工程污水厂设计进水水质
项目
CODcr
(mg/L)
BOD5
(mg/L)
SS
(mg/L)
NH3-N
(mg/L)
TN
(mg/L)
TP
(mg/L)
PH
浓度
420
150
300
40
45
6
6-9
注:根据前文论述,实际来水BOD可能偏低,最终确定值调整为150。
四、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设计进出水水质指标见下表:
污水厂设计出水水质
项目
CODcr
(mg/L)
BOD5
(mg/L)
SS
(mg/L)
NH3-N
(mg/L)
TN
(mg/L)
TP
(mg/L)
PH
浓度
≤50
≤10
≤10
≤5(8)
≤15
≤0.5
6~9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五、处理程度根据上述进、出水水质,污水处理厂各项污水水质指标处理程度见下表。
污水厂处理程度表
项目
CODcr
(mg/L)
BOD5
(mg/L)
SS
(mg/L)
NH3-N
(mg/L)
TN
(mg/L)
TP
(mg/L)
进水浓度
420
150
300
40
45
6
出水浓度
≤50
≤10
≤10
≤5(8)
≤15
≤0.5
去除率(%)
≥88.09
≥93.33
≥96.66
≥87.5
≥66.67
≥91.67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工业园污水设计,污水厂进出水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