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之遥是什么意思,宋朝,离期货市场只有一步之遥
宋朝,离期货市场只有一步之遥
吴钩
宋人蔡襄的《荔枝谱》提到北宋莆田的荔枝贸易盛况:(荔枝)初着花时,商人计林断之以立券。若后丰寡,商人知之,不计美恶,悉为红盐者,水浮陆转以入京师,外至北戎、西夏;其东南舟行新浮、日本、琉球、大食之属,莫不完好。重利以酬之,故商人贩益广,而乡人种益多,一岁之出,不知几万个亿,而今人得饫食者盖鲜矣,以计断林鬻之也。
这段文字其实记录了一种在当时而言可谓非常先进的商业形式:远期合同。在荔枝刚刚开花的时候,水果商就先跟荔枝种植户订立了购买合约(立券),并预付定金,订购某一片林场出产的全部荔枝(断林鬻之),不管产量多少、质量如何,均由他包买。等到荔枝成熟时节,商人再来收货,然后从水陆两路运往京师、西夏、日本、大食等地。由于荔枝被商人成片成片预订,以至莆田虽然盛产荔枝,但当地人都很少吃到。水果商与种植户签订的合约,相当接近于今日的所谓远期合同。
这种签订远期合同并预付定金的交易方式,在宋代相必是挺常见的,以致南宋有位官员认为,世间交易,未有不前期借钱,以为定者。北宋时四川的茶叶业,商人与茶园也是习惯于先签订远期合同,预付定金,来年再来取货:茶园人户,多者岁出三五万斤,少者只及一二百斤。自来隔年留下客放定钱,或指当茶苗,举取债负。准备粮米,雇召夫工,自上春以后,接续采取。乘时高下,相度货卖。(吕陶《净德集》)
远期合同订立后,双方均不得单方面改变交易的价格与数量。南宋淳熙年间,有一个贩米的客商跟平江常熟县的大户张五三签订了一份籴米的远期合同(立券籴米),价钱已定,写进了合约,但张五三后来又提出,每斗米的收购价要提高二十文。客商坚决不同意。张五三便毁约,并私吞了客商的定金。客商抑郁不得伸,但举手加额告天而已。不久常熟县发生了一场龙卷风,将张氏仓廪帑库,所贮钱米万计,扫荡无一存(《夷坚志补》卷七)。真是报应不爽。当然,发生了违约之事,也可以诉至官府,通过司法渠道解决。
宋代手工业中也有类似远期合同的交易。《夷坚志》中还有个故事,说的是:抚州民陈泰,以贩布起家。每岁辄出捐本钱,贷祟仁、乐安、全溪诸绩户,达于吉之属邑,各有驵侩主其事。至六月,自往敛索,率暮秋乃归,如是久矣。这个陈泰,是贩布的大商人,他每年都先向祟仁、乐安、全溪等地的纺织户预付订金,预订布匹。陈泰还雇佣了好几个驵侩(中介),来负责放钱收布。等到六月份,陈泰才到各驵侩家中取布。其中有一个名为曾小六的驵侩,初用渠(陈泰)钱五百千,为作屋停货,今积布至数千匹。这里的交易过程更加复杂:包买商陈泰应该是与各位驵侩订立远期合同的,并且给了预付款;然后,驵侩再用陈泰的预付款,跟各个纺织户订立远期合同。
设想一下:如果这些远期合同的格式标准化,实现认券不认人,并且可以自由交易,那么,所谓的期货市场就诞生了。
——这只是一个有趣的想象。不过有一点却是可以确信的,这些签订远期合同的商人,基本上都是包买商。包买商曾经在欧洲社会的近代前夕广泛兴起,成为推动欧洲工商业走向资本主义生产的强大动力。在宋代,福建的水果业、岭南的矿冶业、四川的茶业、江西的布业与江浙的丝织布,也开始出现了包买商的角色,意味着商业资本正在向产业资本转化,资本主义生产的曙光已经在宋朝的地平线上显露出来。
,宋朝时期市场地位北宋中期货币